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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2276万股重上拍卖台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4-24 10:24:57 字体大小:   
    本报记者 王锦   
    三联商社600898)公告,2008年4月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了民事裁定书:重新拍卖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清偿债务。

  因公司第二大股东三联集团与济南市商业银行存在债务纠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银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4月2日拍卖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765,602股。

  2008年4月15日,股份拍卖的买受人上海亚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山东银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因故无法支付相应股权拍卖款,正式放弃买受三联集团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8年4月22日,济南市商业银行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拍卖三联集团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股权。

  与此同时,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期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2007)历城民商初字第1742号民事判决书第三条当中的“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条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2007年9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以及三联商社。本案于2007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2008年2月,三联商社收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判令三联商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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