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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昆明市发生的巴士连环爆炸事件导致二人死亡十四人受伤,据介绍,事发车辆隶属于昆明公交五公司,事发后五公司停止了所有公交车辆的运行,对车场内所有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引发爆炸的物品初步怀疑为雷管状的可疑物。图为事发现场。 冯忠拍 摄
昨日两起公交车爆炸事件,暴露了人流密集的公交车,仍是一个公众安全监控盲点。记者随即采访了公交公司、昆明市市政公用局及省公安厅警用装备中心相关人士,以及乘客和公交车驾驶员等。各方人士都认为,公交车上应该安装监控录像系统,以消除安全监控盲点。
监控盲点
公交车都没安监控录像
记者从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了解到,昆明现有2800多辆公交车,但只安装了监视器,监视公交车前、后门乘客上、下车情况,并没有录像和存储功能。部分公交车车场安装了带有录像功能的摄像头等监控系统。
公交车上最好装“眼睛”
不少被采访人士表示,公交车应安装录像监控系统,这不仅利于驾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还便于发生事故后公安机关寻找破案线索。
有些乘客甚至提议,在公交站台上也安装录像监控系统。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虽然没有法规文件明确公交车上必须有录像监控,但公交车上是否安装录像监控系统应该是公交公司和市政公用局考虑的事情。他表示,站在乘客的角度,“有条件的话,公交车像红绿灯口等其他公共场所一样,最好还是安‘电子眼’。”
律师说法安“眼睛”不侵犯乘客隐私公交车安“眼睛”是否构成对乘客隐私的侵犯?对此云南圣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华认为,安装这种“眼睛”不妨碍乘客个人的隐私。因为公交车也属公共场所之一,乘客在这样的场所不会产生隐私行为,不像在卧室等私密场合,公交车上安装监控系统不必有什么顾虑。 (春城晚报) |